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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aootw]

Yyaootw 17 edits since 2009年1月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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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视窗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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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k101.com/archiver/tid-1481870.html

http://director-blog.tpc.edu.tw/index.php?load=read&id=34

http://www.wretch.cc/blog/qute622/5707942

http://inter.hef.org.tw/panno/000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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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頁庫存檔

http://74.125.153.132/search?q=cache:wQ9z_A3SInEJ:teacher2.hkjh.kh.edu.tw/9610/new_page_20.htm+%E5%85%A8%E7%8F%AD%E5%81%9A%E6%8B%B1%E6%A9%8B&cd=13&hl=zh-TW&ct=clnk&g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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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公約

內容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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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一

上午7:15到班上

由副班長負責點名,將遲到者座號登記在黑板上。除了在聯絡本上通知父母外,若同一週遲到兩次就罰交互蹲跳5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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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二

早上打埽

點完名後,每人依照所安排的工作進行打掃,各區域負責人確實督導。若經導師檢查過發現不合格之處,連同負責人一起處罰→重做。 ※拖地期間禁止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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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三

作業檢查

打掃前每人將作業交給排長,排長找時間檢查交代的功課,再將缺交同學的名單告知小老師,小老師整理後將名單交給導師處理。累計達10次者依照校規記警告乙支。假日後缺交作業,不但被登記累計,還要在下課到導師室補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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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四

升旗

聽到學校鐘聲後,同學收起手上考卷,將椅子靠在桌下到走廊排隊。訓育股長負責鎖門,服務股長負責關電燈、電扇,班長負責整隊,風紀和副風紀壓隊管理秩序。當天穿錯衣服的,在升旗結束後跑操場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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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五

上課

(1)學校上課鐘響完後每個人必須在自己的座位上,未準時進教室者罰站10分鐘後再坐下。

(2)上課打完鐘風紀和副風紀在講台上登記未朗讀課文或在講話者的名單,被登記者罰做拱橋5分鐘。

(3)上課中若有擾亂秩序,被老師點名者,風紀股長下課將名單記在黑板上,一樣罰做拱橋5分鐘。

(4)若遇到室外課時,訓育股長負責鎖門,服務股長負責關電燈、電扇,坐在窗戶邊的協助關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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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六

午餐

打菜同學盡快就定位,其他同學盛飯時要排隊並不得聊天喧嘩,等全班同學均盛完飯菜,才可以一起開動。餐車由服務股長負責,每天第三堂下課務必推至走廊,不准再上課中因此而打擾老師上課。段考期間不帶餐具的,留到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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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七

垃圾

每人自備一個小垃圾桶在桌下,早上、中午打掃時間在倒垃圾同學的督導及協助下傾倒垃圾。若導師發現有人亂丟,全班禁止傾倒垃圾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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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八

打掃

中午打掃比照上午,務必盡力打掃,下午打掃時段則留在教室內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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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九

午休

中午12:35進教室準備午休,遲到者若無正當理由,得先在走廊罰站10分鐘後才能進教室。公區打掃者,除了倒垃圾的同學外,其餘同學12:40進到教室。時間一到,風紀股長負責將前後門鎖上,並掌控教室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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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十

值日生

每天依照座號輪流,一天2人,每堂下課都要整理黑板。座號少的負責早上擦黑板、打板擦,第二人則負責下午擦黑板、打板擦。只要有一堂課在打上課鐘前未完成者,隔天重做。衛生股長負責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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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十一

聯絡簿

同學必須每天將各科老師所交代的事記載在聯絡簿內,並在晚上交給父母簽名。若聯絡簿內有分數漏填、未給父母簽名者,一個問號罰抄課文一課對話及課文,隔天夾在聯絡簿內。書寫完整的,導師加蓋獎勵章,作為獎懲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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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十二

放學

每位同學必須將抽屜裡的書籍全部帶回家,並將椅子倒放在桌上。訓育股長負責檢查門窗是否上鎖,服務股長負責關電燈、電扇。被抽查到未將書本、講義帶回者,一本書10元方可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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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十三

請假

若當天不能到校,務必請家長本人打電話向導師請假,導師不接受A同學委託B同學傳達請假事宜。聯絡電話是:辦公室8215929轉26,或手機092955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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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十四

服裝

褲子穿一半、衣服穿線、穿外面外套者,罰10元充當班費。禁止戴耳環、塗指甲、染髮,除非家長簽下同意書。 *下雨時,請在往返途中穿涼鞋,到校後一律換上運動鞋,不可赤腳或穿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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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十五

獎勵

每次段考後結算聯絡簿裡獎勵章數量,每20個章記嘉獎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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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十六

資源回收

10個電池、10片CD、10個鐵鋁罐/寶特瓶均可獲得一個獎章,集滿10個獎章即記嘉獎乙支。統一在星期三將班上回收物送出,平常負責回收的同學要做好清洗、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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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十七

成績競賽

(1)平時考:每人每科訂一個標準,達到標準貼一個章,任何單科達到10個章就可以抽獎金。獎金有$50、 $30、$25、$20、$15、$10,段考結束重新累積。

(2)段考:以前一次段考全校排名為標準,進步100名獎金$50,進步50~99名獎金$40,進步30~49獎金$30,退步30~50名罰$10,51~100罰$20,101以上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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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eacher2.hkjh.kh.edu.tw/9610/new_page_20.htm


不願面對的真相從申訴案透視校園現場◎張萍(屏東辦公室主任)從二 OO 七年八月到二 OO 八年七月,人本接到 582 件申訴案,比前一年同期多了187 件,是五年前的三倍,其中體罰佔兩成,含不當管教在內則佔了三分之一強,申訴人從台北到台東,包括學生告發老師、學校,或老師告發學校等。透過處理申訴,我們看到各式各樣的校園現場,很多人也透過這些經歷開始困惑:這不是學校嗎?不是在辦教育嗎?怎麼會這樣?這許多校園現場,是絕大多數人不願面對的真相,充滿謊言、暴力、墮落、無愛、無恥、無格、無法無天,只要教改政策繼續忽視它們,它們便會繼續存在,而教育的根基只能繼續腐爛。這款學校,一個就能動搖國本!台南市延平國中許老師以拳頭攻擊學生頭部,學生漏夜去成大掛急診,陸督學卻說成:「以拳頭推開學生的臉。」校長則說:「情節輕微,只是不當管教,不需要開教評會。」花蓮市花崗國中林老師經常罰學生交互蹲跳及做拱橋,甚至打過近半數學生耳光,督學調查後說:「老師說自己出手沒有很重,被打的六個學生中,有的覺得很重,有的沒感覺,但六位學生家長都沒有怪老師。」校長說:「老師打學生耳光是因為被學生踩鋁箔包的聲音嚇到。」縣政府回函則稱:「老師打學生耳光,查證屬實,屬偶發事件,申誡一次。」追問這支申誡究竟是指哪次事件?蔡督學卻支支吾吾答不出來。屏東市明正國中黃老師稱呼姓名「阿」開頭的原住民女生為「阿里不達」並敲頭踹腿,導致學生不敢上學。校長說:「沒有歧視原住民,是為了拉近師生關係才叫學生『阿里不達』。」台南縣永康國中爆發三名老師勒住一學生脖子拳打腳踢成傷事件,林督學書面報告稱:「由於事發在午休時間,無其他旁人在場,致使雙方陳述有極大落差。」又稱:「並無從教室打到中庭之事實,但確有因學生情緒失控毆打副組長鄭 XX,造成生教組長洪XX 為了制止而造成的強力拉扯。」「幹事童 XX 見情況惡化,遂由訓導處跑出,欲將學生架開,致使兩人都不慎倒地。在此過程,學生感受認知自己受到毆打,甚至被踹倒。」


Page 2 並指「媒體報導指訴為互毆事件,與本調查並不完全吻合。」台南市崇明國中趙老師除體罰外,罵學生垃圾、廢物、飯桶、白癡,並丟週記、撕考卷,要學生到講台上對著全班說「我是笨蛋!」校方說:「趙老師是一個非常認真、負責、教學優良的好老師,學校會以口頭訓誡的方式規勸。」直到市長出面,才記申誡並辦理退休。台中市某國小一個男老師長達數年猥褻、性侵男學生,人被告到法院都起訴了,校長還能告訴其他家長說「只是性騷擾案件」,不願再追查還有那些受害人。高雄市中山國中學生無故被黃老師趕出電腦教室而罵人,卻被打耳光。事後自然老師對媽媽說:「妳說要告老師,但是打巴掌已經看不到痕跡,所以沒有證據,學生罵老師才會有事。」主任說:「學生罵髒話,依校規要記大過,恐怕會影響推甄。」言下之意是,如果媽媽不追究老師,學校就不記學生過。由於媽媽堅持老師要負起責任,結果打人的老師被記申誡一次,罵人的學生被記小過兩次。台南縣西港國中李老師某日忘記自己的班級有課,跑去別班代課。結果學校沒有懲處李老師,反而應李老師之請求將班長處以兩小過,理由是 :「沒有去找導師來上課。」高雄縣大樹國中莊老師打學生耳光二十餘下,放學前還特別叮嚀:「回家少說話、多寫功課。」學生怕得不敢上學,老師去找學生並說:「你要好好說喔,老師只有拉你,沒有打你。」家長申訴後,校長表示有一兩位學生說老師確實有打,但情節內容不太符合。主任則稱:調查結果無法「百分之百」確定老師有打。「真相」是校方最不想看到的沒有真相當然就沒有正義可言,沒有正義的世界是弱肉強食、血淋殘酷的,相信誰都不願意我們的孩子每天至少八小時「浸泡」在這樣的世界中,不幸的是,所有校園事件中最難求的就是真相。老師,他沒有勇氣面對真相,最好還扭成另一個故事告訴你;學校,沒有意願了解真相,最好還讓你離真相更遠點;督學,沒有能力調查真相,最希望你忘了他;教育處,根本不想知道真相,要是冒出來他還會設法壓回去。壓下真相,是為了維護校譽跟這些辦學者的顏面,這對他們來說往往更甚於學生的人權及受教品質,更甚於正義、公道及法律。在羞恥的天秤上,於是也沒了學生權益與信任的法碼。


Page 3 不追求真相的結果是:說假話的不會被揭穿,想護短的可以繼續包庇,該負責的可以永遠躲藏。由於沒有人要當「壞人」,因此真相成了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洪水猛獸,追求真相的人便成了眾矢之的。這些連政治上都已經是常識的事情,換在教育界竟如新聞般新鮮,可見我們教育界的「開化」程度有多低!逃避責任五部曲每個人遇到危險都會自我防衛,學校遇到校園事件也不例外,只不過一般人很快就會恢復理智去應對危機,甚至化危機為人生的轉機,但學校通常缺乏這種正常機能。二十年來我們所看到的學校,都會通過以下五部曲來逃避責任,自以為度過危機!1.抹黑學生-先提孩子過往的犯錯行為來壓制家長,或稱學生錯在先,以合理化自己的暴力行為。2.模糊焦點-肯定施暴者是認真負責的好老師,或者說:老師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學生好。3.淡化行為-性侵害變成性騷擾,重打變成輕拍,打頭變成用力摸臉。4.扭曲事實-男教師性侵男學生,說成是學生愛慕老師所致的誤會。老師對女生表示「你是我的性幻想對象」,學校卻硬說老師不是那個意思,以致後來爆發猥褻事件。學生被總務主任敲頭打耳光,校長卻說:「主任只是作勢要打,是學生擠上前碰到主任的手。」5.否認事實—把學生頸部勒傷,卻宣稱只有抱住學生,受傷是學生自己的問題。違法氣焰是主管機關縱容出來的!一、地方教育處—屏東縣前教育局王局長不查老師課外補習,還說「查補習是無故侵入住宅」,甚至對於以嘴餵糖吃的性騷擾行為,都可以說成「老師把學生當自己女兒疼」。花蓮老師打人打到藤條都斷了,教育局長卻說:「棍子有可能是指黑板或敲桌子敲斷的。」


Page 4 二、中央教育部—對於地方政府或私校違法只會不痛不癢的發個公文,無心貫徹政策或落實法令。在私立屏榮中學髮禁案中,學校說:「反正學校沒拿教育部補助,教育部管不到我們。」恰恰好主管的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就是回函告訴我們「謝謝關心」而已。至於派員訪查?他們說:「我們又不是司法機構,調查不是我們的專業。」連中央的訓委會也說:「學校是否因髮禁而懲罰學生?如果只是不斷騷擾學生跟家長,這不算。」政府做不到的,我們願意做校園有申訴案,是學校生病的象徵,政府不願承認學校生病,或說不願承認生了我們說的這種病,以致教改以來的所有教育政策,沒一項是針對這些沉痾,這也是二十年來本會申訴案有增無減的真相。教育界怕人本處理申訴案,因為我們總是追真相不放手。陪同申訴人追求真相與公道的路上,總有人批評我們以偏蓋全、揚惡瞞善、污名化老師或是放縱小孩,而我們要說是:「這本是政府的責任,此後二十年如果政府還是做不到,我們願意繼續做,而謾罵不會使我們停手的。」


http://74.125.153.132/search?q=cache:VfoqKgWXuoMJ:hef.yam.org.tw/fundraising/2008/newspaper/p29-31.pdf+%E5%85%A8%E7%8F%AD%E5%81%9A%E6%8B%B1%E6%A9%8B&cd=20&hl=zh-TW&ct=clnk&gl=tw


hef.yam.org.tw/fundraising/2008/newspaper/p2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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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課 耶~~


這節是電腦課


所以又上來偷混了


等一下的最後一節


是上體育課2009年8月5日 (三) 15:39 (UTC)


又要做伏地挺身了


NOi love wikia


手真的是超酸的


又不太會做。。。。。。。。


運動真的不是我的強項=  =川


讀書也不是我的強項。。。。


好啦~~~


要去逛逛朋友的無名了


撒唷納納!!!!


要回應ˇ哦


我上電腦課會回覆的︿︿




http://www.wretch.cc/blog/qute622/541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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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全班被罰拱橋 吼!!


超衰的


今天早上


老師就罰我們做拱橋


而且還是在操場上捏


真丟臉耶


原因是因為


我們只得一次秩序獎


一次而已喔


狠濫唄


被處罰也是應該的


但是手也太酸了吧



http://forum.frontier.org.tw/hef/viewtopic.php?topic=7491&forum=1&1



內埔國中國中生自修吵鬧 全班遭體罰

屏東縣內埔國中國中生自修吵鬧 全班遭體罰


又傳出校園體罰事件,屏東縣內埔國中一班二年級學生,在15日早自習時發出吵鬧聲,全班學生被「生教組長」梁玉香組長處罰,作出「拱橋」的動作,長達20分鐘。事後有部分女學生出現手部擦傷,胸口疼痛的現象,學生家長氣的向校方投訴。

屏東內埔國中一班二年級學生,因為在15日早自習的時候發出吵鬧聲,生教組長梁玉香 發現後,氣的大罰整班學生雙手撐地,腹部拱起的「拱橋」動作,一作就是20分鐘,甚至有女學生的手被碎石子割傷。

內埔國中訓導主任傅兆旺:「生教組長梁玉香 處罰以後,然後把時間交由導師繼續處理,當中也忘了時間,事情發生以後,他(導師)也是蠻難過的。」

雖然校方坦承處理不當,但學生家長表示「不當體罰」已經嚴重傷害學生心靈,加上這已經是屏東今年第9件校園體罰,家長們認為,教育部推行的「校園零體罰」,在屏東似乎已經淪為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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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 這裡的國小在升旗典禮時後 有少部分的學生亂動 沒有立正站定不動 教務主任是位女的 不知道是不是經痛 竟然就罰全校男學生跑操場 而女生免受罰 結果有數位男學生就昏倒在地 被抬到醫務室 妳說這過不過分 教務主任沒有搞清楚所有同學的生理狀況 就體罰全體男學生 誅連九族 獨放過女學生 難道會吵鬧的就一定是男生嗎 女生就一定是木頭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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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java-fantasy.com/index.php/2005/01/


搭拱橋… 萬華國中傳體罰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08.04.05 04:51 am


台北市萬華國中學生向本報投訴指出,該校程姓女教師多次體罰學生,包括「搭拱橋」、「坐電梯」等方式,上學期更因為情緒失控,甩過班上同學耳光,讓部分學生對她產生恐懼,嚴重影響學生心靈。

對此,程姓教師承認確有此事,但事後相當後悔,她已向學生及家長道歉;校方則緊急召開教評會,商討如何處理。

學生投訴指出,這名女教師常因為學生功課沒交,就處罰搭拱橋(兩腳打直,屁股抬高,然後手撐地板),一次差不多5到30分鐘,或是罰坐電梯(原地蹲下、站起兩腳打直),來回要做20到100下,甚至罰抄寫課文,造成班上同學不滿。

程姓女教師表示,因為班上同學缺交作業情形相當嚴重,她曾經找過學生懇談,也找過家長溝通,就算依照校規處分,學生仍是依然故我,一二十次沒交作業的,她才會使用體罰手段,雖然明知不恰當,但的確收到不錯的成效,才會繼續下去。

程姓女教師指出,上學期因為班上同學當著她的面互毆,為制止同學繼續打架,一時情緒激動,才會甩學生耳光,但事後非常後悔,一連好幾個晚上都沒睡好,也當著全班的面向被打的學生道歉,並已取得學生及學生家長的諒解。

程姓女教師也懊悔的表示,她把每個學生都當成自己的孩子看待,真的是因為求好心切才會體罰學生,未來也會調整自己的教學方式。

萬華國中訓導主任黃嵩豪表示,程姓教師在萬華國中任教十幾年,教學相當認真,和同事、學生互動也都相當良好,之前也未聽聞有任何體罰學生的事件,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令人感到意外;校方昨天下午已召開教評會,並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調查這起老師體罰事件,並對該班學生進行心理輔導。

【2008/04/05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www.udn.com/2008/4/5/NEWS/DOMESTIC/DOM2/4287144.shtml